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而在P2P网贷领域,像玖富这类合规的网贷平台由于被认定为网络借贷信息撮合中介,而非承担还款义务的借款人,因此部分出借人要求平台偿还本息的诉求实则并没有法律依据,因而在法院判决中败诉。
从网上流出的多起判决文书来看,有些出借人认为自己的钱是借给了玖富平台,因此在还款日之后本息无法收回就向法院状告平台,请求法庭判决玖富普惠偿还借款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可法院在审理中却认定:玖富普惠仅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提供方,既不是债权债务当事人,也不是借款人的保证人或连带责任人;出借人经玖富普惠提供网络借贷居间服务,向借款人提供的借款,均通过其在银行开立的个人存管账户直接支付给了借款人,因此认定玖富普惠与出借人之间仅存在“中介合同关系”,出借人的诉求最终因平台系“信息中介”而被法院判定驳回。此外,近期败诉的出借人,在案件判决后还都需承担金额在一到三万不等的各项诉讼相关费用。
其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早有规定,P2P网贷平台是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对于玖富普惠的网贷业务,此前北京银监局的《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告知书》也做出过判断:未发现存在玖富平台充值资金未进入银行存管账户的情形。因此,针对中介平台主张债权、要求还款并不合理。
因此,对广大出借人来说,只有法诉借款人还钱,才是回款之道。出借人依法起诉借款人,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完全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而且,当前老赖问题已引起全社会关注,法院也在不断加码打击拒不执行,老赖不执行法院判决后果会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