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坐落于东莞市樟木头镇,是国家AAAA级旅游风景区,有“南天圣地、百粤秘境”之称,吸引着各地游客。但这样一个热门景区,二十多年却未全面通电。公园80%的区域均为自主发电,引发了人民网、央视、检察日报等媒体的关注。
没有电严重制约了景区的经营。除了发电投入超千万元的负担外,还无法搭载大型娱乐设施;夜间没路灯、监控,游客下山不安全;还存在较大的防火防盗隐患。虽然观音山景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仍没得到解决。央视《谈事说理》栏目播出的专题“搁浅的公园”,就着重谈到观音山公园的供电问题。
对于景区未能全部供电的情况,樟木头镇供电局称,公园部分建筑手续不全,按规定不能供电。此外,景区只是承包方,供电需要业主方石新居委会同意,但居委会一直没盖章同意。
观音山公司的解释是:公园的总体规划已到期,但修编工作停滞了5年,景区发展等不起,所以才未批先建。在观音山公司看来,用电、修编等事宜得不到配合,或与石新居委会试图收回公园经营权有关。
20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村委自筹资金兴建观音山森林公园。但由于当时旅游环境不好,加之村委会经营不善,资金紧张,公园成了“烂尾工程”。后来几经周折,找到了东莞当地企业家黄淦波,双方签订了联合开发合同,期限为50年。所以,本质上,景区是一个民营企业。在黄的经营下,经过多年的艰苦发展,景区蒸蒸日上,成为广东省乃至全国知名的国家AAAA级旅游风景区。然而,世间很多事就是这样,共患难易,共富贵难。
早在2010年,石新居委会就要求提前解除50年的开发合同,收回土地、建筑物、观光旅游设施及经营权,但提出的补偿又与观音山公司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所以双方就一直僵持。2014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开发合同》有效且应继续履行。
在这个大背景下,稍有常识的人不难理解后续发生的事了。
虽然最高院做出了判决,但各种纠纷仍在持续。当地社区指控观音山公司越级申报国家森林公园,私自另行圈定范围;观音山公司则指控社区纵容或派人到公园乱砍滥伐、违规建造私宅、坟墓,修建工程,破坏了公园的整体景观和规划。近年来,景区内大量树木被砍伐,面积近2000亩,建大小坟墓20多座,出现60多处违法建筑,其中两栋别墅建设时砍伐森林近6亩。此外,还有未批先建的西气东输管道工程,严重影响公园景观。
除了经营权,在观音山景区看来,没电还与横穿整个景区的高压线有关。广东电网东莞供电局,要在观音山景区建设高压线,观音山景区从生态环境、游客安全角度,一直不同意。广东省林业厅也根据相关政策,明确表态不同意高压线从观音山公园通过,建议高压线走避开森林公园或从边缘经过。最终,高压线在未经观音山公园同意,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仍然强行建设,但观音山景区一直在多方反映问题,与供电方搞得很不愉快。
观音山景区的问题,本质上是当地职能部门、社区、镇政府与承包经营的民营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民营企业的经营权、财产权受保护的程度的问题。从这个角度上,观音山之困,某种程度上也是民企之困。
民营企业越大,与外界接触的环节越多,经营中遇到的麻烦就会越多。为什么互联网发展得那么快,某种程度上,就是因为最初互联网的管理部门少,与现实实体社会的接触点少,这相对使得经营者权利保护较强。简单的说,开家互联网公司,城管、街道、卫生管,不可能去管服务器里的东西。
某种程度上,中国房地产的飞速发展,也因为房地产是一个强保护资产。房子买在那里,不用担心消防、税务、城管、也不用担心其他人要住进去,产权一目了然,其他人也不可能来分收益的一杯羹。
但是,像观音山这样一个景区,就完全不同了,经营涉及的环节多,卫生、消防、电力、排污、环保都会涉及,比一般企业都多。更何况,与一般企业不同,景区占地庞大,就必然与众多村民产生联系,当村民被暗示、或纵容,罚不责众,就会让景区难以应付。
值得期待的是,在公园建园23年之际,广东省林业局受理了公园方的函,启动核查程序。多年来的困扰企业经营的各种难题有望解决。
从更大层面看,观音山景区的困境是中国民营企业经营状况的一个缩影。在中国舆论中,流传着关门打狗的说法,就是一些地区,先拿着诱人的优惠去引诱外地商人前去投资,然后,待到经营成功后,就各种吃卡拿要,不从就各种刁难。所以,民企经营之困,归根到底,在于当地的一些官员的阻碍、寻租,这才是民企发展之困的源头。
不过,民营企业的经营困局已经得到了重视。近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释放的政策信号十分清晰:“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各级领导干部要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是政策要求,也是一地营商环境的体现。东莞不是落后地区,甚至可以说是全国民营经济的标杆之地。从这个角度看,观音山景区面对的一系列问题,该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