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找记者 晚报帮你忙】
本报讯(记者 吴涛)近日,苏州市民魏先生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有网友在售卖多款经典老枪全比例模型。这些模型外形逼真,让他很动心,可是他也清楚,如果这些模型属于仿真枪,购买就会涉嫌违法。为此他很担心,就向“扫码找记者”栏目咨询,要是买这些“枪”,会违法吗?
魏先生说,他喜欢军事,喜欢玩具枪,后来听说买仿真枪违法,就不再买了。上个星期,他在刷某视频社交软件时,刷到了一个展示模型枪械的博主,博主展示的模型枪,外形逼真,还能和真枪一样拆卸分解,做得有模有样。“跟我在影视剧里看见的军警用枪很像,除了制造材料不一样,其他足以乱真。”
魏先生虽然很喜欢,但想到抛开生产工艺,这些模型枪和真枪几乎一模一样,他担心购买、拥有会违反法律法规,于是向这位视频博主咨询。随后,视频博主要求魏先生添加一个微信号私聊,在微信里,对方告诉他,所做的都是不能发射的仿真模型,全部是金属材料,和普通的玩具枪不一样;法律只对可以发射子弹的仿真枪等进行限制,这种不能射击的模型不在监管范围内。
根据魏先生提供的微信号,记者以买家身份添加了这名博主的微信,发现此人在朋友圈打出的产品介绍是“影视道具模型枪”。博主称,这些模型是批量生产的,产品不具备杀伤性。他有时还给一些影视剧剧组提供道具。在他的朋友圈中,该博主还贴出了步枪、冲锋枪、机枪以及各种手枪的1:1模型照片,甚至还有步枪刺刀、武士刀之类的刀具,称这些都可以出售。
记者询问该博主,购买这些1:1的道具模型枪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这位卖家称,道具模型枪不会发射BB弹,没有杀伤性,“绝对不在公安部门规定的仿真枪范围内,不用担心!”
这样的模型枪真如这位卖家说的那样,不会被公安部门认定为仿真枪吗?据了解,根据公安部2008年发布的《仿真枪认定标准》,凡符合这些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表示,类似的模型道具枪一般被用于大专院校军训教学、影视剧或舞台剧表演、军队新兵或基层民兵训练、博物馆展台展示等,市民不能私自拥有。这样的模型颜色、形状与部分军警正在装备的枪械相近,符合《仿真枪认定标准》中“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规定,可以确定属于仿真枪。
公安机关同时提醒市民注意,模型枪支“等形等重”属禁带物品,不能当作玩具,更不可以带到火车站、地铁站等公共场所,以免造成恐慌和不良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