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起,新的《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开始施行,结合相关网络诈骗手段,我们梳理了税务稽查流程要点,一起来看看吧。
1.“税务稽查”要加QQ进群?
不能相信!近日有不法分子冒用税务机关名义与企业联系,谎称要对企业开展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并通过添加QQ、微信好友等方式拉企业进入提前包装好的群里,接受所谓的“稽查通知”。
正规的税务稽查:
检查前,稽查局应当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
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出示或者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2.“税务稽查”要求发送资料?
警惕诈骗分子想方设法忽悠企业财务人员入群。群里有诈骗分子伪装成“税务人员”和企业“老板”。“老板”一边与“税务人员”寒暄,一边向财务下达指令,要求配合工作,准备好检查资料。
正规的税务稽查:
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
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0日内退还。
退还账簿资料时,应当由被查对象核对调取账簿资料清单,并签章确认。
3.“税务稽查”要求转账?
不要理睬诈骗分子在骗取企业财务人员信任后,由伪装成企业“老板”的诈骗分子要求向陌生账户进行转账操作。部分财务人员转账后,才醒悟过来,已为时晚矣。
正规的税务稽查:
在税务稽查检查后,确定纳税人涉及稽查补税或行政处罚的,稽查局应当依法及时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等税务文书。
稽查局采取从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措施时,应当向被执行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送达扣缴税收款项通知书,依法扣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并及时将有关凭证送达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