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四维图新(002405)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京民终421号】,对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百度云计算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终审判决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被告未经四维图新许可实施前述侵权行为,严重侵害四维图新就其电子地图作品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还严重违背商业诚信原则,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四维图新合法权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百度云计算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向四维图新连带赔偿经济损失6450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显示,该案涉及产品为“百度地图”网页版、“百度地图”ios版、“百度地图”android版、“百度Carlife”ios版、“百度Carlife”android版和“百度导航”androi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