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葛芝 袁雪 通讯员 吴晓宇)近日,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虎丘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某商户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商户销售的食盐无法提供进货票据,涉嫌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购进食盐,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店内相关食盐实施扣押。
随着调查的深入,该商户存在的诸多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其不仅在缺碘地区擅自售卖未加碘食盐,还从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扰乱了食盐市场的正常供货渠道。更在未取得批发资质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食盐批发业务,严重破坏了食盐专营制度的严肃性。此外,该商行在采购食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这无疑为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该商户的经营行为违反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虎丘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秉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该商户从轻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物品及违法所得、罚款的处罚决定。同时,受该商户违规供货影响的下游商户,已在分局及时的行政约谈下,深刻认识到自身问题,迅速完成整改,有效阻断了违规行为的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