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王春影,1997年出生,2019年进入沛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第一检察部和第四检察部任检察官助理。她坚守本心,认真严谨对待每一个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主动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努力挖掘案件线索。她牢筑匠心,不断学习,提升自身能力,撰写调研报告,参加竞赛,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她擦拭初心,不断求知求索,努力成为未检工作的“多面手”,树立主动办案的意识,勇于挑重担,发挥主观能动性,承担部门工作任务。她努力成为工作的“有心人”,在工作中她不断下好“三个功夫”,提升能力,讲好未检履职故事。
王春影入职三年来,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立足自身岗位,在“不弃微末、久久为功”中逐渐成长。
(一)坚守本心:案无小案,树立求极致办案理念
三年来,慎重对待每一个案件,为了让案件能够公平公正依法处理,放弃多个周末和节假日,认真到现场和当事人家庭进行走访,对案件疑问之处,不辞辛苦,倾听案件双方当事人,仔细梳理每一个案件线索。在第一检察部任职期间,协助办理速裁案件,每年办案量近百件。协助办理多起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的疑难、复杂案件,如办理的跨地区影响力较大的“3.19”贩卖枪支系列案;涉在校大学生跨境赌博案;作案10余起的李方某、李继某等人盗窃茅台名酒案等等。一张张讯问笔录、一份份案件审查报告,惊觉“一枝一叶总关情”,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数不清的加班加点和不辞辛苦奔波查找案件的证据。在第四检察部工作期间,2023年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一审公诉案件51件106人,其中包括涉未成年人缅甸诈骗系列案、团伙型聚众斗殴等案件。王春影体现着检察官的专业和敬业精神,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整理卷宗,最后公诉结果表明,无一有差错。王春影在办理案件的同时,不局限一个案件,她还积极挖掘案件线索,监督立案3件3人,监督撤案1件1人。
(二)牢筑匠心:学无止境,常怀孜孜以求学习热情
在工作中王春影不断查缺补漏,向先进看齐过程,实现自身能力螺旋式提升的过程。初到四部,王春影对未成年检察业务一无所知,面对一个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工作内容、陌生的办案对象,王春影不断思考“如何写好一篇调研材料、如何办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如何上好一节法治课……”,在领导的鼓励和耐心指导下,王春影如同一块海绵进入水里,如痴如醉一样去吸收养分,很快一个对未成年检察工作的生手实现突破,成为一名未成年检察事业的老手。一年期间,撰写调研报告4篇,工作总结、典型案事例及其他业务文稿20余篇,参加市级竞赛2次,制发检察建议5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场次,并为相关中学模拟法庭提供法律和程序意见、参加培训3次。
(三)不忘初心:征途漫漫,吾将上下而求索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未检的工作也让王春影意识到“学海无涯”和“任重而道远”。未来征途漫漫,她要继续求知求索的地方还有很多,王春影擦拭初心,擦亮前程,用老黄牛不待扬鞭自奋跌的精神,望山远而力行。虽为助理而不应只定位为辅助,要努力变成未检工作的“多面手”。王春影不断转变职能定位,到位不越位,做到“三个必须”。树立主动办案的意识,不局限于辅助工作,要站在“检察官”角度,办细办实办好每一个案件质量。王春影以公诉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办案中认真审查,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她勇于挑重担,未检是融四大检察于一体的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多地承担部门的工作任务。虽身份普通但不能工作普通,要努力当好领导的“解忧人”。未检工作千丝万缕,她从办案到普法,从跟踪帮教到救助,从刑事检察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在业务上发挥排头兵作用,她做到“心中三有”。王春影在理念更新上心中有数,用融合履职理念推动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问题。王春影在领导安排部署上心中有数,以数据考核为中心,多承担部门工作任务,为更好推动部门工作出谋划策。王春影在未检发展上心中有数,积极融入未检高质量发展大局,探索未成年人数字检察模型。始于办案而不止于办案,努力成为工作的“有心人”。王春影在能力提升上,下好“三个功夫”。首先下好“笔头”功夫,王春影对所办理的案件对标典型案例进行深度挖掘,多看、多学、多写调研材料、典型案事例。其次下好“口头”功夫。王春影积极参加未检条线的竞赛活动,更高频次地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提升案件汇报能力,讲好未检履职故事。最后下好“心头”功夫,王春影对工作深度思考,对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业务数据问题进行研究。多与领导汇报交流工作心得、思想动态,对标先进全方位审视自己。
正是王春影怀着一颗对党忠诚之心,对人民的悲悯之心,她在基层检察事业上孜孜不倦,宵衣旰食的奋斗者。王春影突出的工作成绩,被组织发现,先后获评“全市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入选徐州市审判监督人才库和获评市“四铁三型”基础型检察人才;获评“院先进工作者”“调研小能手”等称号,两起案例被评为省院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