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方 通讯员 吴婷)近日,太仓市公安局浏河派出所民警刚刚结束工作回所途中,在高速公路上突遇车辆自燃。紧急关头,“警察蓝”秒变“灭火侠”奋勇扑救。
6月14日傍晚6时许,在沪宜高速公路某路段,一辆行驶中的私家车突发自燃,短短几十秒,车头窜出火苗浓烟滚滚,车主随即将车辆靠边停下。恰巧当时,浏河派出所民警张涵、辅警韩俊超结束办案经过该路段,看到不远处冒起黑烟,于是赶紧驾车赶来,接近后才发现,原来是一辆私家车起火了。
车主父子看到警车后,满脸惊慌失措连忙求助。由于起火地点在高速公路上,且火势蔓延迅速,如不立即处理,很容易造成更大地危险或者导致二次事故发生。危急时刻,张涵和韩俊超第一时间帮忙拨打119报警,并在起火车辆后方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避让,同时果断从警车上取出灭火器冲向起火车辆,对准着火部位进行紧急扑救。但由于当时火势已经较大,整个车头都被火苗吞噬,两个灭火器用完,仍然无法完全控制火势。
随后消防人员抵达现场,火情终于被高压水枪完全扑灭。与此同时,民警积极开展疏导车辆工作,直到现场完全处理完毕,交通秩序恢复正常后才放心离开。由于救援处置及时,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了解,事故系电路老化引起车辆自燃。
夏季是汽车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广大车主要随车配备灭火器,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加强检修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注意车辆异常,如车内出现异味、车头冒出烟雾等情况,不要惊慌,马上靠边停车、熄火、断电,并离开车辆,到安全的位置拨打110、119报警电话。